最新消息NEWS

2019/01/24 108年度外籍開戶 須加稅籍編號

各會員公司您好:
有會員反映,近期外勞到金融機構開戶,部分銀行要求外勞提供「稅籍編號」,否則不受理開戶。主要因應國際提升資訊透明標準,維護租稅公平及保障合宜稅收,財政部已在106年11月16日公告訂定「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當中規定境內金融機構應進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盡職審查,並向稅捐機關申報帳戶相關資訊,因此金融機構陸續修改表單,增加稅籍編號的欄位,但近期發現有些銀行行員並不清楚何為稅籍編號,至於是否將稅籍編號列為必須提供的資料,各家銀行的規定也不一定相同。以中華郵政為例,兩項資料都必須提供才受理開戶。
建議會員或雇主協助外勞銀行開戶時,可向金融機構或郵局確認是否可以僅提供外僑居留證統一證號作為開戶資料,若必須填寫稅籍編號,則請依照附表一「我國居住者稅務識別碼(TIN)編配原則」方式填寫。
 
 

※附件下載